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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云体育 保姆按合同分房睡,老人摔倒离世被索赔,法院为何驳回?

发布日期:2026-02-11 12:29    点击次数:118

开云体育 保姆按合同分房睡,老人摔倒离世被索赔,法院为何驳回?

近日,一起因家政服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。保姆按合同约定与老人分房睡,期间老人两次摔倒后不幸离世,家属将保姆、家政公司及品牌方诉至法院索赔,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。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,为家政服务行业的责任划分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
2021年5月,李某甲因工作繁忙无暇照料母亲朱某,通过A家政公司聘请保姆丁某,并签订《家政服务合同》。合同明确约定,保姆需与老人分房居住。同年9月8日傍晚,保姆外出取餐时,老人首次摔倒,家属到场后认为无需送医。次日凌晨4时许,老人再次从床上跌落,保姆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并于清晨送医。然而,老人最终因重症肺炎、脓毒性休克去世。

家属认为,A公司无中介资质且未培训保姆,B公司未尽加盟管理义务,保姆丁某未尽照护义务,三方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,遂将三者诉至法院。

合同效力与资质问题

法院查明,A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家政服务,虽欠缺中介资质违反行政规定,但该问题属管理性强制规定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李某甲在试工期间对保姆服务表示满意,且未在合同中约定特殊护理资质或培训要求,因此其主张保姆不具备上岗能力缺乏依据。

保姆是否尽到注意义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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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摔倒发生在保姆外出取餐期间,家属事后确认无需送医;第二次摔倒发生在凌晨, 因合同明确约定分房睡,保姆客观上无法预知并避免老人坠床。事发后,开云app保姆立即联系家属并送医,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。

摔倒与死亡因果关系

医院记载的死亡原因为重症肺炎、脓毒性休克,两次摔倒并非直接致死原因。家属主张摔倒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,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本案中,保姆的行为是否构成过错是关键:

预见义务:分房睡约定下,保姆无法预见老人半夜坠床,不构成过错。

避免义务:保姆已按合同履行职责,无法通过额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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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义务:事发后保姆及时联系家属并送医,已尽到救助责任。

预见义务:分房睡约定下,保姆无法预见老人半夜坠床,不构成过错。

避免义务:保姆已按合同履行职责,无法通过额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。

救助义务:事发后保姆及时联系家属并送医,已尽到救助责任。

这起案件为家政服务行业敲响警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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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层面:应选择正规家政机构,书面细化服务标准、费用支付及违约责任等条款,全面了解服务人员资质。

家政机构:需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,明确权利义务,建立纠纷解决机制。

服务人员:应主动沟通服务细节,强化安全注意义务,但无需承担超出合同范围的无限责任。

雇主层面:应选择正规家政机构,书面细化服务标准、费用支付及违约责任等条款,全面了解服务人员资质。

家政机构:需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,明确权利义务,建立纠纷解决机制。

服务人员:应主动沟通服务细节,强化安全注意义务,但无需承担超出合同范围的无限责任。

法院的判决彰显了法律对“合理注意义务”的精准界定。家政服务中,责任划分需以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为准绳,既保护消费者权益,也避免对服务人员施加不合理的注意义务。唯有如此,才能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发布于:四川省